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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他在里面卧室。”男生只漫不经心地说了这一句话,便戴上了耳机,拿起手柄,再次投入游戏世界中了。
我找到虚掩的卧室门,推开,一眼就看到躺在床上的阚绪,他双眼紧闭,脸红的骇人,嘴唇因为缺水已经脱了一层皮,原本应该盖在身上的被子也全部掉在了地上。
我走过去摸了摸阚绪的额头,比我想得还要烫,更糟糕的是,这种情况不知道已经持续了多久。
心头冒出一团火来,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情侣,居然能看着男朋友病成这样都不闻不问,这种男人也值得阚绪为他倾其所有。
客厅音响依旧播放着嘈杂的音乐声,我冷着脸问男生:“阚绪这种情况持续多久了?”
男生像是压根没注意到我的存在,一双眼睛仍旧全神贯注地盯着电视屏幕,双手捏住游戏手柄按个不停。
深吸一口气,我直接抬手将墙上的电路总闸阀门拨下。
电视霎时黑屏,音响也停止了工作,整间屋子终于安静了下来。
男生被我扰了兴致,眉头紧紧锁在了一起,他摘下耳机,面色不善地看向我,虽然一句话没说,但我能感觉出他的心情差到了极点。
我忍不住露出了一个嘲讽的冷笑:“你就是这么照顾你男朋友的?他高烧烧得嘴唇都干裂了,你连一杯水都没给他送过?”
男生像是没有理解我说的话,他缓缓眨了两下眼,长而浓密的睫毛如同刚破茧的蝶,片刻之后,他忽然扯起嘴角,露出了一个笑。
他向后倒在沙发靠背上,看上去懒洋洋的,声音也透着漫不经心:“男朋友?我想你是误会了。”
“我是被他包养的。”
“更准确的说,我是个男妓。”
我怔愣住了,片刻之后才回过神来。
“所以你就是这么对你金主的?”
我没把男生说的话当真,他脖子上的那条项链是全球限量版,现在市值已经炒到大几百万了,阚绪再怎么恋爱脑,除非卖了他两个肾,不然不可能买得起这条项链。
男生长腿搭在茶几上,无所谓地耸了耸肩:“是他非要养我的,当初让我搬来的时候就说好了,衣食住行他一手包了,我什么都不用管。”
我对阚绪恋爱脑的认知又上升了一个档次。
“不管怎么样,”我把沙发扶手上的那件卫衣扔到了男生怀里:“先把人送到医院,我开车,你负责把人背下楼。”
男生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,斜着一双眼睛睨我:“我背他?他也配?”
他这副做派对我而言实在熟悉不过,有钱人家长大的公子哥,十八九岁的年纪,谁都不放在眼里,于他们而言,这个世界一切美好的、有趣的、珍奇的,都应该排着队送到他们手边,普通人是另一个世界的存在,虽然经常出没在他们身边,但和老鼠蟑螂没有多大区别,他们不会也不屑于理解。
我回忆了一下我十八岁时候的模样,的确又狂妄又讨人厌,但还不至于像男生一样,视人命如草芥。
放弃继续跟他沟通的念头,我走进卧室,摇醒了阚绪,把他的一条胳膊架在脖子上,将人扶下了床。
阚绪的情况很不好,我担心再拖下去他可能会有生命危险,犹豫了片刻决定自己送他去医院,好在他瘦得要命,意识也还算清楚,一路磕磕碰碰走到了三楼,身后忽然传来了脚步声。
男生套着一件深蓝色的连帽卫衣,双手插兜,经过我身边的时候还发出了嘲笑:“弱鸡。”
我站直身体,调整了一下呼吸,没看他,打算继续往下走。
见我不理他,男生脸上的嘲弄瞬间消失了,他哼了一声,将阚绪从我手里夺过去,两三下把人甩到了自己背上:“你还是先把你衣服整整吧,腰都漏出来了。”
闻言我下意识摸了一下后腰,果然凉飕飕的,衬衫后摆整个抽了出来,松松垮垮地挂在腰间。
我有些懊恼,小声嘀咕:“早上出门太匆忙,忘了穿衬衫夹了。”
男生忽然踉跄了一下,接着停下脚步,扭头瞪了我一眼,不知道是气的还是累的,耳根通红,顿了半晌才恶狠狠道:“你就不知道过来帮我搭把手?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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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把阚绪送到了最近的一家私立医院,这家医院的负责人认识我,体贴地送上两杯热咖啡:“付总,您不要着急,我们已经安排医护人员去检查病人情况了,很快就会有反馈的。”
我啜了一口咖啡,微微侧过身子去看男生,他只凑近嗅了嗅咖啡的香气,接着便露出了一个嫌弃的表情:“我喝不惯蓝山,给我换其他的。”
跟父母闹脾气、离家出走的小少爷,以为全世界都会像他的父母、家中的仆人、趋奉的朋友那般予取予求。
这样可不好。
面对负责人的迟疑,我只露出了一个微笑:“没事,不用理他。”
男生重重扔下杯子,双手抱胸,往沙发里一靠,发出了一声震天响的“哼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