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
梅岚到底还是没有去北方的大学,楼安轩半是胁迫半是引诱地让他在志愿表上填了一所首都的大学,两个人非常“凑巧”地被同一所学校的同一个专业录取,最后被分到了同一个班里。
大学开学之后,梅岚就跟楼安轩同居了,对此他没有什么表示,反正他反抗也没有用,倒不如顺从楼安轩的心意,好让他消停一点。
于是几乎整个学院都知道了他俩是一对的这个消息。
楼安轩在别人面前很有表现欲望,就喜欢拉着他搂搂抱抱,也不管他乐不乐意。
梅岚暗地里对他的评价就是:疯狗。
之所以会有这个评价,是因为暑假的那个别墅里有一个地下室,是他在寻找逃出去的道路的时候无意间发现的。地下室阴暗又潮湿,弥漫着难闻的气味,他举着手机往前走了几步,手机电筒的光照亮了地上的一滩暗色的积水,他小心翼翼地避开,环顾四周,惊讶地发现墙上挂着形态各异的“工具”,走进一看,那些尖锐的可怖的东西上还沾着干涸的血迹,分明就是刑具!
他被吓得倒退了几步,就在这时,楼安轩的声音出现在了他的耳后。
本来梅岚只是怀疑,并没有证据,但是他没有想到楼安轩会这么大胆,直接把人带到自己家里......他是真的不怕警察来搜查是吗?
梅岚拒绝继续在这个别墅里居住,楼安轩见他这么抵触的模样,就带着他换了一套房子居住,而且身上再也没有出现过血腥味。
不过当他以一副洗完澡的姿态回来的时候,梅岚就知道他肯定去做了点什么事情,而且他晚上一定会非常兴奋,兴奋到让人烦躁的程度。
梅岚已经觉得自己这辈子是没有希望摆脱这个变态了,对他做的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不去想,也不愿意去想。他自认自己没有什么高尚的道德情操,只能尽量在楼安轩的面前表达自己对血腥暴力的厌恶,楼安轩看到他这个样子,多多少少也会收敛一点。
一转眼四年就过去了,楼安轩直博本校继续深造,而梅岚则是通过了面试进入了孟慈所在的游戏公司。
说起孟慈,梅岚也只在四年前见过他一面,因此实习的时候在公司遇到他还蛮惊讶的。
一打听才知道,这个公司的CEO就是孟慈。
那一瞬间梅岚有了递交辞呈的想法。
他真的觉得自己是刚出了狼窝就进了虎穴,怪不得楼安轩没有拦着他找工作,原来他一早就知道他意向公司的CEO是他的“旧相识”,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变态。
但是思虑再三,梅岚还是冷静下来了。
孟慈所在的公司给他的待遇非常不错,他也对自己有信心可以在这个公司闯出一番天地,大不了在这个公司干个几年再独立出去自己创业,他连楼安轩都忍了,难道还忍不了一个孟慈吗?
13
三个月后,梅岚顺利转正,好巧不巧的是,他被分配到的部门正好是孟慈所管理的。转正当天,孟慈就约梅岚吃饭,美其名曰:庆祝转正。
梅岚觉得这个娃娃脸笑面虎约他吃饭肯定没安好心,推脱说家里已经做好饭了。
孟慈悠悠地来了一句:“我已经跟楼安轩打过招呼了。”
“......”梅岚寻思他也没有必要诓他,下班之后收拾收拾就跟着他走了。
孟慈开着车,从后视镜里看着梅岚平静的脸,突然问道:“你就不怕我把你骗到郊外去杀人抛尸?”
梅岚抬眼看了他一眼,“楼安轩不会允许你这么做的。”
“哦?你很信任他?”孟慈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,“斯德哥尔摩综合症?”
梅岚没有理他,车里一下子又陷入了沉默。
孟慈带梅岚去吃的是一家高档餐厅的法餐,梅岚对这种分量又少价格又贵得离谱的东西实在是没有什么兴趣,更加重要的是,他不爱吃不熟的东西。
但是孟慈好像特别喜欢吃带点血的肉,梅岚挑挑拣拣,也没吃上几口。饭吃到一半,一个服务员突然走过来,给他送了一束玫瑰花,还笑着祝他们纪念日快乐。梅岚拿着花,懵了一会儿,然后问道:“什么情况?”
孟慈温声道:“四年前的今天,我们第一次见面,你忘记了?四周年纪念日快乐。”
鬼才会记得......这架势搞得好像是四周年恋爱纪念日一样......
梅岚莫名地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。
他随手把花放到了推车上,又低头吃了两口沙拉,就听到孟慈对他说:“有没有兴趣来我家里坐坐?看你没吃饱,我下厨做点东西给你吃。”
那你就不应该带我来吃法餐......
“不用了。”梅岚敬谢不敏,他看了看时间,估摸着再不回去楼安轩指不定要发什么疯,见孟慈也吃得差不多了,就站起来打算告辞。
“你就这么听楼安轩的话?”孟慈惊讶道,“我以为你不是那种会产生斯德哥尔摩情绪的人。”
“啧,